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第三方机构服务管理工作,根据《安徽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原则,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第三批)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备案范围
在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法定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营或研究范围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法规政策,熟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基本程序、方式方法、评估内容等,具备运用科学方法对重大决策事项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因素进行调查、识别、分析相关能力;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三)有5名以上工作人员(提供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含3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专职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参加省组织的业务考试且成绩合格),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至少有1名在法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心理学、建筑学等方面专业人员;
(四)具备健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六)应具备的其他能力和条件。
三、申报材料
申请备案机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含电子版扫描件):
1.阜阳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表(见附件1);
2.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书复印件;
3.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
4.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随表附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学历证明和专职从业人员培训成绩合格证书复印件;
5.本机构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四、申报程序
1.申请。申请备案机构机构向市委政法委维稳指导督查科提交申报材料。
2.审查。市委政法委组织审查申报材料,视情对第三方机构办公场所、从业人员、专业特长等基本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结合我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发展需要,提出审核意见。
3.备案。经审核通过的,在阜阳长安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录入阜阳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信息库予以备案,并通过阜阳长安网对外予以公布。
五、有关要求
1.申请备案机构须于8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阜阳市委政法委维稳指导督查科,材料可以现场报送、邮寄报送。
2.备案材料应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备案资格。
联系方式:阜阳市委政法委维稳指导督查科,0558-2178232。邮寄地址:阜阳市西湖大道737号。
附件:1.阜阳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表
2.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表
中共阜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8月12日
附件1:
阜阳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表
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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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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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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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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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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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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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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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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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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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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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从业人数 |
人 |
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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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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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承诺 |
本单位承诺以上信息真实,愿意参与阜阳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专业 |
学历 |
职称 |
身份证 |
电话 |
稳评相关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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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构 |
发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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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随表附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至少一份原件(退休返聘人员应提供退休证明和在本单位领取工资的证明),学历证明和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单位: (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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