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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风采】李明照:带着“泥土味”的检察官

发布时间:2023-08-31 18:07:04 来源:阜阳检察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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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个带着泥土味儿的干部!”走进临泉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的办公室,李明照的同事这样向笔者介绍他。

李明照,现任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从一名军人到扶贫干部,从基层一线到办案检察官,身份的更迭从未让从检23年的李明照动摇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

无论是努力让村里的老百姓过上好日子,还是悉心化解涉案群众矛盾纠纷,无论是走村串巷宣传法律政策,还是用心守护人民群众对碧水蓝天的期盼,他始终让自己的脚下“沾泥带土”,以百姓心为心,先后获得安徽省“选派先进个人”、临泉县“优秀共产党员”、阜阳市检察机关“办案能手”、安徽省“优秀办案检察官”等荣誉,脚踏实地走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群众路线。

出生在农村的李明照,对乡村有着特殊的情愫。2001年6月,刚从部队转业到检察机关不满一年的他毅然响应单位号召,下派至临泉县白庙镇邵营村担任第一支部书记。

交通不便、缺水短电,是当时邵营村的真实写照。“干,就一定要干出个样子来!”面对村里的贫困现状,李明照下定决心要为当地带来改变。但下决心容易,真正做起来却很难。“刚到村的时候,走访一户群众都困难,上门找他们了解情况,他们不仅不配合,还觉得你在做表面功夫。但是,既然院里把咱派来了,就不能当逃兵,扶贫这件事情一定要干好,让群众真正满意咱。”就这样,打开群众心结成了李明照第一要解决的难题。

他摸清村里几个路口损坏严重,村民出行十分困难,但是资金迟迟得不到解决的棘手现状,自己掏腰包先行垫了5000块钱把路口修好,为大家化解了燃眉之急。要知道5000块钱足足是李明照当时近一年的工资,群众们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也慢慢与他像亲人一样交起心来。

秉持“造福一方”的使命感,李明照努力让老百姓都能过上好日子。他积极协调当地发改委和供电公司,下大力气将村里的高压线路改造一新;他多方申请扶贫资金,让村里的每条道路畅通无阻;他带领群众创业致富,帮助村内形成废品收购和咸菜腌售两条固定产业链;他发挥检察职能,运用释法说理引导村民合法经营、化解矛盾纠纷。

田间地头、屋里灶边,六年的基层岁月里时时都能看到李明照和乡里乡亲在一起的身影,也深深积淀下他与群众们的深情厚谊,走的那天村民们舍不得,自发筹款送给他一辆自行车。

“自行车我当时留下了,把钱补给了大家。那辆自行车我骑了很多年,让我始终牢记只有拿出真心,才能换来老百姓的真情,只有亮出实绩,才能赢得老百姓的支持。”正像李明照所说的那样,干部是从群众当中来的,就应该多到群众当中去,他用实实在在的步伐丈量出群众们的冷暖得失,赢得了老百姓心贴心的理解支持。

“即使再小的案件,对当事人而言都是天大的事,我们要尽最大的努力去化解矛盾,让人民群众在‘小案’中感受到检察温度。”这是李明照常对部门同事所说的话。长期扎根基层的工作经历也让他在检察工作中养成了“多站在群众立场想一想”的司法办案自觉。

2022年3月,当事人刘某因与物业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来到临泉县检察院申请监督。作为案件承办人,李明照在看似普通的劳务纠纷中看到了当事人对于“公道大于天”的执念。

2020年6月,刘某与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同年10月,该公司安排刘某到外地工作,刘某因亲人去世等原因,不愿到外地工作而被迫签署了《辞职申请单》,后该公司在刘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上签署刘某的名字并解除了与刘某的劳动关系。刘某认为物业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并侵犯其姓名权,经多次协商无果,先后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法院等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但均以刘某曾签署《辞职申请单》以及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对《协议书》上的签名申请笔迹鉴定等原因被驳回。

“家庭原因加之此案纠纷长期未得到解决,让当事人的精神状态堪忧,1万4千多元的赔偿金不是他的目的,给自己讨回一个说法才能让当事人彻底安心。”李明照一方面加强与刘某的思想沟通,对其释法说理,又积极与刘某的其他亲人联系,共同努力做好刘某的心理安抚;另一方面实地走访了刘某离职前的同事以及物业公司的相关领导,鼓励企业主动担当,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经过他的不懈努力,该案在疫情期间最终通过网络听证方式得到和解,物业公司向刘某支付了补偿款,双方当事人都对检察机关表示由衷感谢。

检察监督办案绝不能只守住形式上“不违法”的底线,更要以求极致的精神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在办理一起审判违法案件时,李明照发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未严格审查涉案人基本信息,在制作相关法律文书时将实际担保人“刘廷某”写成“刘延某”。“虽然仅有一字之差,表面看似‘小案’,却导致案件一直没有进入执行程序,原告债权人也未能及时追回欠款。”李明照就此问题向审判机关提出纠正意见,当地法院在收到检察建议后于当日进行信息修正,最终使案件得到顺利执行,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李明照用实际行动践行“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司法理念,在“案结”中解“心结”,在“小案”中显担当。

2017年,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作为民行检察战线上的一员,面对新职能、新挑战,李明照开启了全新领域的学习跋涉,踏上了守护公益的新征程。

公益诉讼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除个别传统领域外,缺少经验可循,案件线索发现难、来源渠道单一往往成为办案中存在的现实难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可不能坐着等,老百姓们最关切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安全等问题,要经常深入田间地头、街头巷尾才能掌握第一手情况。”正如李明照所说,主动出击发现案源线索才是开展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制胜法宝。

2017年初,李明照和同事们在实地走访中发现,当地涎河庙岔段河道两侧生活住房及个体经营户林立,居民及商铺的生活排污管道直接通向涎河河体,生活污水直排入河水内,生活垃圾任意倾倒在河床边,部分垃圾堆已与涎河河水连为一体,周边生态环境恶化严重。针对以上情形,检察机关依法向当地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进行履职整改。在一个月内未整改到位的情况下,李明照就当地政府怠于履职的情况果断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最终促使当地采取有效措施对该河段进行科学治理,并增设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对乡镇污水进行统一处理,极大改善了当地生态生活环境。

此案也打响了临泉检察保护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的“第一炮”,此后6年间,李明照带领部门干警不断更新办案理念、探索新领域新范围,案件线索不断拓展,办案质效不断提升,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中不断磨砺着“益心为公”的初心与担当。

他办理的一起医疗废弃物环境污染案,促使卫计部门争取专项资金360余万元,为全县乡镇卫生院统一配建了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有效防止了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他积极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对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及200余家商户进行排查,督促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网络餐饮、学校食品安全进行全面审查整改,让老百姓吃得放心;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制发后,他带领团队实地排查全县有安全隐患的窨井盖,促使当地150余处雨水篦子、122处井盖得到及时维修,用心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公益诉讼办案之路,不仅仅是伏案看卷,更多的是走过泥泞的土地发现线索,穿过污染的水塘勘察现场,在积累成山的垃圾中取证,与经营户们不断释法宣传........”李明照的这条路走得踏实又充满力量。

脚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多少真情。阡陌河流、田野巷间、千家万户,留下了李明照务实为民的坚实足迹,更映射出千千万万名基层检察干警为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期盼所付诸的生动实践。以真挚的人民情怀滋养初心,以牢固的公仆意识践行使命,新时代检察事业也必将踏着能动履职的步伐书写下司法为民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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